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及县教体局、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申请贷款学生信用与资格审查审核力度,保证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正常运行,成立平原一中学生信用与资格审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评议小组:
组 长:楚永熙 平原一中校长
副组长:李 新 平原一中政教处主任
成
员:曹长庆 高一包级主任
马任勇 高一级部主任
高 翔 高二包级主任
李 涛 高二级部主任
李克栋 高二级部主任
霍文杰 高三包级主任
田宝勇 高三级部主任
王晓刚 艺术部包级主任
程福明 实验部包级主任
高 景 政教处副主任
财务处 陈春燕 刘海波 张秀萍
董 真 政教处老师(负责高一)
谭善霞 政教处教师(负责高二)
何洪美 政教处老师(负责高三)
全体班主任老师
周卓凡 高一14班学生德育联络员
马志都 高二6班学生德育联络员
张天雨 高三8班学生德育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办公室主任:李 新
办公室电话:****
二、学生信用贷款资格评议小组职责
1、加大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2、多方筹集资助资金,提高社会助学的效益。
3、规范各项资助工作的管理,完善资助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各种资助政策的要求,及时分解资助指标,阳光操作,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
4、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加强诚信监督。
5、加强资助档案管理,注重原始数据、台账和各级各类文件材料的积累,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确保所有指标完成情况均有纪录可查。
平原一中
2019年4月